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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局机关会议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机要保密、综合调研、财务管理、统计信息、综合治理、车辆管理、规章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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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和党群团、离退休人员、业务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,协助实施执业药师(含执业中、蒙药师)资格认定、注册登记和发证工作,组织实施药品监督培训教育工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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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、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,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体制监督,接受委托对申报药、仿制药品单位进行现场检查,依法监督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,对医疗机构配的制剂品种进行初审,对药品的包装、标签、使用说明书及医药包装材料进行监督管理,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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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调各相关部门,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;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;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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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定权限审查和核发药品零售企业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依法对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,负责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的登记,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督管理,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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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药品质量违法案件举报的投诉,依法对药品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检查,集中打击违法生产、经营活动;查处制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各种案件,查处涉及跨地区重大案件;办理国家和自治区交办的有关案件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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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监督、检查系统内各分局、各科室(队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情况。
二、对市局党组及成员、各旗县分局党组及成员以及其他领导干部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和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范围实行监督。
三、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。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,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。
四、协助局党组抓好政风行风建设。纠正部门不正之风,开展行政效能监察,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。
五、协助局党组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。
六、负责调查核实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,维护党员、干部的正当权利。
七、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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